抚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掌太后宫门警卫。
官署名。清代刑部按省分司,各掌其省的刑狱。共十八司: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奉天、直隶、督捕清吏司。每司除掌本省(区)刑狱外,兼掌在京
辽国亲王大臣私属军队。《辽史·兵卫志中》:“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
户籍隶属于军府的户。魏晋南朝时实行世兵制,兵士及其家属的户籍隶属于军府,西魏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的户籍隶属于军府,明代卫所军士及其子孙户籍隶于军府,清代屯卫兵丁以及充配为军的,其户籍隶属军府,这些户籍隶
官名。唐睿宗文明元年(684),监太仓事由御史台察院移入殿院,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充使,监太仓出纳。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察院。由监察御史充任,掌监督司农寺太仓署所属的国家粮仓——太仓的出纳。后由殿中侍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司礼仪摈相之事。《仪礼·聘礼》: “几筵既设,摈者出请命”。
官名。清置,为乐部的长官,见“乐部”。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