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域姑墨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
官名。亦称殿中御史。三国魏始置,员二人,七品,居宫殿中纠察非法,隶御史台。西晋员四人,东晋减为二员,七品。南朝沿置,宋七品; 梁增为四员,流外七班,陈亦为流外官。北朝地位较重。北魏或掌宿卫禁兵,孝文帝
省政府的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秘书长为主官。掌理一切机要,撰拟保存及收发文件,编制统计及报告,记录各厅处职员之进退,典守印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厅之事项。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十
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都水监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副主官。见“都水监”。
官名。秦、汉有博士,名义上隶太常,备咨询顾问,参议朝政礼仪典章。西汉中期以后,分掌经学传授,称五经博士。魏、晋置国子博士、太学博士专掌经学传授,参议礼制,遂别置太常博士四员,为太常属官,掌引导乘舆,拟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剑类兵器。《周礼·冬官·考工记》: “桃氏为剑。”
官署名。据《汉书·地理志》南海郡中宿县置,当为职掌陂湖水利的机构。官名,汉朝南海郡中宿县有此官,掌水利之事。《汉书·地理志下·南海郡》:“博罗、中宿有洭浦官。”
官名。北魏置。明元帝(409—423)时安原镇守云中,以功加此,后迁驾部尚书。见《魏书·安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