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寺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民国置,为训练总监部长官,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与国民的军事教育等。属国民政府,其佐官有副监二人。
分见“左觉义”、“右觉义”。
官署名。又称封驳案。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门下封驳司置,隶门下外省(后改门下后省) ,以给事中为长官,掌录封驳文书及门下省人吏试补之事。南宋隶中书门下后省。
官名。即鸿胪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少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饰灯结彩等事。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纪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① 百官、众官。《尚书·周书·周官》: “推贤让能,庶官乃和。”②北宋前期指寄禄官,元丰改制后指侍从以外的官。非官名,犹言众官。《后汉书·孝和帝纪》:“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清朝侍卫处所属之警卫部队。由上三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二名亲军 (由下五旗挑取者亦分入上三旗),共一千七百七十人组成。以亲军校、署亲军校各七十七人分别管辖,在领侍卫内大臣统领下担任宿卫扈从任务。清代警
文书名。明朝始行之上行文。凡内外衙门向皇帝报告关系政务之公事时使用。(私事用“奏本”)清初明确规定,公事用题本,盖章; 私事用奏本,不盖印。然实际运用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废止奏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