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稍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良医正掌王府医疗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 革。
官名。元置,为从二品内侍散官。见《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内侍阶官名。元置,秩从二品。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署名。金朝置。属工部。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设左、右厢官各二员,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 秩均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修完庙社、城隍
官名。北魏置于皇宗学内。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学官名。见“皇宗学”。
辽官名。太常寺官员。掌文书簿册之类。
宋朝内侍官名。隶入内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内品上、入内内品下; 隶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州府及其长吏的别称。《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州家闻之(州章被坏),更遣吏通章,有司以格章之故不复见理,州受其短,由是知名,而为州家所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