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大臣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官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宋朝初年,大军出征置。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副都总管。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官名。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正九品。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司仪官员,位次于司马正。《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官名。十六国前燕曾置。《晋书·慕容隽载记》:“遣其御史中尉阳约数其残酷之罪,鞭之。”北魏为御史中丞之改称,主御史台。颇重其选。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三品。东、西魏沿置。西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
官署名合称。隋炀帝大业(605—617)初置,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监副、参军各一人; 录事主纲纪,叙职掌其
官名。①春秋齐国置,掌规劝训戒之事。《管子·小匡》: (管仲曰)“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吕氏春秋·勿躬》作“大谏臣”。②谏议大夫别称。洪迈《容斋四
官名。《周礼》地官所属有泽虞,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泽、中薮下士六人,下泽下薮下士二人,掌国泽的政令。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泽虞中士,正二命;泽虞下士,正一命。其职相当于隋唐的工部所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