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于战事结束后,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孝庄帝以后,发授较滥,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
参见“管学大臣”。
官名。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内城者。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 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其职相当于太子洗马。东汉省。参见“太子洗马”。
官名。春秋战国时置。《吕氏春秋·季夏纪》:“令渔师伐蛟取鼍,升龟取鼋”。高诱注: “渔师,掌渔官也。”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长上渔师十人,短番渔师、明资渔师百二十人。官名,掌鱼。《吕氏春秋·季夏纪》:“是
官署名。渤海国置,比御史台,有大中正一员,比御史大夫。
清朝军机处术语。每日皇帝将奏折发下军机处后,凡批有“另有旨”、“即有旨”及未经朱批的奏折,均由军机章京另用黄匣贮放,交军机大臣捧入养心殿向皇帝当面请旨,称“见面”。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疾病。额设六人,以厩丁、牧丁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