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眼
吏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郎为小选、为省眼”。
吏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郎为小选、为省眼”。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一人,正四品,位签书枢密院事下。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枢密院复置,三人,后定置二人,正四品。官名。金置,为枢密院长官之一,正四品,位在使、副使、签书之下。与上述长官共掌武备机密
官名。西夏置,见“磨勘司”。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而置,二员,从三品,协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官名。元置,属典瑞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后隶上都留守司。仁宗延祐五年(1318),改为饩廪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军政部审查处条例》规定,军政部于监察院审计部未成立以前,特设审查处掌覆核全国军队及军事各机关、学校的预算决算事宜。以处长为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宣统元年(1909)依《各省咨议局章程》,采复选制产生。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多者(顺直)一百四十人,少者(新疆)三十人。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
官名。北魏置。为大鸿胪副贰、协掌典礼司仪、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四品上。
官名。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正七品以供差遣。清沿明制。见《明史·职官二·衍圣公》、《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官名。元代于中书省、六部、院司、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员额若干人,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明清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