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知兴中府事

知兴中府事

官名。辽置,为兴中府的长官,属南面大蕃府官。咸雍元年(公元1065年)杨绩曾任此职。其下设同知、判官。所属兴中府学置博士、助教。

猜你喜欢

  • 京师警察厅刑事所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 中涓大夫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十四阶第六阶,从四品。官名。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

  • 财政部

    官署名。中华民国置,管理全国财政事务。初设赋税司、会计司、泉币司、公债司、库藏司;后改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盐政司、赋税司、公债司、国库司、钱币司和会计处。其长官初叫总长、次长,后改名为部长(一人

  • 清黄

    官吏审核制度。“清理贴黄”的省称。明朝清理文武官员名籍,文职官由吏部稽勋司主持,每年春秋二季进行。凡官员升调、改降,则续附转贴; 事故官员则揭去贴黄,另填事故册。武官三年一次,由兵部侍郎一人主持,都御

  • 降官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并降其职。

  • 节骑郎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

  • 咸州兵马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兵马,属长春路诸司,控制东北诸国。设详稳等职。

  • 除书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 金章

    ① 以黄金制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在汉朝亦称金印,但西晋以后则将此类印文者称金章,将印文为 “某官之印”省称金印。参见 “金印紫绶”。②铜印的别称。孔稚珪 《北山移文》: “至其纽金章,绾墨绶

  • 女直司

    官署名。金朝置。隶户部。通掌户籍、度支、财赋、仓廪诸务。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秩从七品。人选由举人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