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祠部员外郎

祠部员外郎

礼部祠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两次随本司改名司禋员外郎(一说玄宗时改名职祠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为职事官,正七品。南宋孝宗时省并。明初复置,正六品,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升从五品,二十九年改“祠祭清吏司员外郎”。参见“祠部”。


官名。唐朝设此官,他与祠部郎中共同掌管祭祀、占卜、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医药、僧尼簿籍等。参看“祠部郎中”条和《新唐书·百官志一》。

猜你喜欢

  • 镇抚使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置,分领京畿、湖北、淮南、京东、京西诸镇。设镇抚使为长官,其属有参议官一人,书写机宜文字一人,干办公事二人,许长官奏辟。后废。南宋末年复置。参见“镇抚使”。官署名。

  • 省官报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

  • 下总管

    官名。地方高级行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下州各置一员,视从三品。炀帝即位废。

  • 弓手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 五军断事官

    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从五品,掌理断军中刑狱。洪武十三年 (1380) 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从九品,二十三年升

  • 夏官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始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 判史馆事

    官名。见“史馆修撰”。

  • 四帐皇族

    辽朝太祖及近亲之后,称横帐、孟父房、仲父房、季父房,统称四帐皇族。见“一帐三房”。

  • 警务处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直属省政府,掌理全省警察事务。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

  • 巡覆官

    官名。唐朝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属官,文宗(827—840)时刘茂贞曾任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