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对文武百官功过、善恶的考察。北魏孝文帝定为三年一考,分三等,上、下两等分为三品,中等为一品; 五品以上由皇帝与公卿评议,六品以下由尚书重问。唐朝吏部考功掌之,一年一考,百司之长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 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二十七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而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而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而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而贪浊有状为下下; 凡考定,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 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 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 凡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 中中,守本禄; 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 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 有下下考者解任。宋朝任满一周年为一考,欠日不能成考,以七事考监司,四善、三最考守、令,分上、中、下三等,为叙迁依据。金朝尚书省吏部郎中、员外郎掌之,章宗泰和四年 (1204) 定考课令,准唐四善、二十七最之制,分三等,定其甄擢。明朝以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平常、不称职,是为上、中、下三等。考察,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曰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考满之法,三年给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考察之法,京官六年,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 外官三年一朝觐,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年,抚、按通核其事状,造册具奏,丽以八法。清朝分京察、大计,分别考核京官、外官。京察三年一次,由部、院、司长官掌其事,分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大计亦三年一次,先由地方长官察其优劣,申报督抚,审核送部。


宋制, 官员每年由吏部进行考察,任满一周年为一“”,日期不满者不能成考。按照考察的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作为注授差遣的依据。考入上等者可缩短其升转年限,入下等者则延长其升转年限。

猜你喜欢

  • 金曹史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官,佐掾掌货币盐铁事。其后,隋朝以前多沿置,隋以后废。参看“金曹掾”条。

  • 封典

    封建王朝给予臣子或其祖先以爵位名号的典礼。《宋书·颜延之传》: “臣班叨首卿,位尸封典。”皇帝给官员本人及其妻子父母祖先封号的典礼。这种制度始于晋朝,其后历代相沿,但各不相同。清代制度是,给官员本人的

  • 政务处

    参见“督办政务处”。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下设总办、副总办等官。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 太子左卫副率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副率,为太子左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典戎卫副率,

  • 佥宣徽院事

    官名。元朝宣徽院置,二人,正三品,位宣徽副使下。官名。元置,为宣徽院的佐官,员额二人,正三品,位在宣徽副使之下。

  • 判府事

    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参见“知府”。

  • 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划中东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为特别区,设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以管理之。行政长官管辖区内的军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机关。行政长官公署内分设十处:机

  • 司牺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牺中士佐官,正一命。

  • 牧监监正、监副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 司勋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为司勋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司勋员外郎”,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