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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功

官署名。三国魏吏部尚书所领四郎曹之一,掌考第及秀孝贡士事。西晋沿置,为吏部五郎曹之一,东晋省。北魏为吏部四曹之一,置掌固、令史、书令史、主事。北齐置为吏部三曹之一。隋朝置为吏部四曹(司) 之一,设侍郎、员外郎,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侍郎为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 初改郎为郎中、承务郎为员外郎,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称司绩,咸亨元年 (670) 复称考功。北宋置判考功事一人,以带职京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审复太常寺所拟谥号及幕职州县官、流外官年终考课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主管文武官考课、磨勘、关升、资任之政令及名谥、碑碣等事。置官考功郎中或员外郎。明清为考功清吏司简称。


1、官署名,汉置,掌考核官吏的功过政绩升迁或贬降。西汉京房作考课之法,其职不属尚书省。光武帝改尚书省三公曹掌岁考课,至此始属尚书之职。三国魏在尚书台(省)下设考功曹,置考功郎,晋置考功郎中,北齐沿其制。隋有考功郎、考功员外郎、考功承务郎、考功主事。唐、五代、宋因之。明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清朝称考功司,置郎中、外员郎、主事。见《历代职官表·吏部》。

2、同考工。《后汉书·樊宏传·附樊准传》:“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籞诸官,实減无事之物。”注:“前书《百官(公卿)表》曰,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属官有太官、考工、尚方、上林十池监也。太官掌御膳饮食,考工主作器械,尚方主作刀剑器物。”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看,此处之“考功”即“考工”。古时,“功”、“”通假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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