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蚕官

蚕官

官名,汉置,蚕官令、蚕官丞,掌蚕事祭祀。《后汉书·志·礼仪上》:“是月,皇后帅公卿诸侯夫人蚕,祠先蚕,礼以少牢。”注:“(汉)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猜你喜欢

  • 陕蜀行省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 阿里哈按班

    即“阿里哈昂邦”。

  • 总督河道

    官名。明置,掌治理河道。初称总理河漕,后改称总督河道。见《明史·职官二》。

  • 内政部

    官署名。原名内务部,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属行政院,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下设总务、民政、警政、地政、礼俗五司,及统计处。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另有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其

  • 衙司

    官署名。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掌三司军将、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押班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刑部都官司。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

  • 尚乘寺卿

    官名。为尚乘寺主官,见“尚乘寺”。

  • 录遗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 列尉

    官名,为列尉大夫的简称,其职如郡太守。详“列尉大夫”条。

  • 农商部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大总统,掌管农林、水产、牧畜、工商、矿冶等事。置总长、次长各一人,所属有总务厅及矿政、农林、工商、渔牧四司。国民政府成立后,分设为农矿部和工商部,不久又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北洋政

  • 采铅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铅之事。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秩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