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巡使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主官,见“警巡院”。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主官,见“警巡院”。
枢密院别称。又称宥府。宋枢密院的别称。亦称宥府。
官名。南朝宋置。南平王刘铄以豫州刺史领此,掌南北交界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立府,设置僚佐。
见“检正官”。官名。宋置,见“检正官”。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
见“太子左谕德”。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食局,掌给宫人廪食、薪炭。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
官名。北魏置。《魏书·酷吏·羊祉传》:“为将作都将,加左军将军。”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北齐、北周不置。
官名,西汉置,掌使匈奴处理与其有关事务。《汉书·萧望之传》:“(望之子)由字子骄,为丞相西曹卫将军掾,迁谒者,使匈奴副校尉。”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置纪善二人,正八品。掌讽导礼法,以教王为善。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东汉公府有法曹,主邮驿科程事;汉代郡亦置此职,《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