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刑部长官别称。因《周礼》以秋官司寇掌刑,故名。参见“秋官”。②南朝梁卫尉、廷尉、大匠三卿的合称。③ 明初四辅官之一,即“秋官”。参见“四辅”。官名。1、指刑部长官。因《周礼·秋官》司寇掌刑法,故
①僧官名。北魏置,北齐、隋、唐沿之。每佛寺置一人,由年长高僧担任,掌法事,位在寺主上。见《魏书·释老志》,赞宁《大宋僧史略》卷中《杂任职员》。② 又作“上座”,道官名。唐朝道教观宇中置。《大唐六典》卷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艺文监,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直长二人,司吏一人。
官名。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文职从六品下称奉训大夫。元代升为从五品。明代为从五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
路的等级之一。元制,路分上下两等,十万户以上为上路,但地势冲要而户口稍减的也得列为上路。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海军军港司令处的长官,承海军总长之命管理港务, 指挥、监督所属各舰,并得指挥驻泊港内不归管辖各舰和附近各要塞司令官。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监门府为左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上将军以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 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主管供给食用牲畜的事务。北周依《周礼》置典庖中士,正二命,典庖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