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巴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随即手舞铁刀,双目紧闭,口念咒语,伴着鼓点起舞。舞毕,挖出木制女鬼,弃之野外,以示鬼被逐走。一般只由族中某些姓氏担任,实行父子相传。有自己固定信徒,即每个家庭属一个丁巴。如该丁巴失去群众的信任,可投向另一丁巴。主持宗教活动后,可获得奉献的礼品。信徒在春节时要向其拜年送礼。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随即手舞铁刀,双目紧闭,口念咒语,伴着鼓点起舞。舞毕,挖出木制女鬼,弃之野外,以示鬼被逐走。一般只由族中某些姓氏担任,实行父子相传。有自己固定信徒,即每个家庭属一个丁巴。如该丁巴失去群众的信任,可投向另一丁巴。主持宗教活动后,可获得奉献的礼品。信徒在春节时要向其拜年送礼。
1882—1926民国将领。汉名武万义。内蒙古察哈尔正黄旗人。21岁被诬告,遭清政府地方官吏的九刑,后被释放。1910年在山西太原,受到推翻清政府思想的影响,1911年回乡组织了一支几十人的独立大队,
亦作“撒达”,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老人”之意。金初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阿注阿之次甥即名撒达。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阿松。藏族。后藏人。※颇罗鼐祖父。因其兄达吉随青海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击败藏巴汗有功,以荫被委任为香地方南木林官员。抵制后藏谋反者,旋任白郎县官员。顺治(1644—1661)年间平定
moghul一词音译。源于波斯作家将mongghul (忙豁勒,即蒙古)音译为moghul。巴布尔大帝(1483—1530)在印度创建国家,用此名,明末耶稣会士利玛窦绘制《山海舆地全图》时将其汉译为“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凤凰县城西25公里处。唐垂拱三年(687)建。原名渭阳城,后改凤凰营。民国二年(1913),改称黄丝桥古城。城为青石结构。东西长153米,南北宽190米,呈长方形。外墙高5.6米,内
见“石重贵”(452页)。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原居漠北,后与乞伏氏、出连氏、叱卢氏同出阴山南徙。晋代与乞伏氏相随,先后居于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苑川(治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等地。约东晋初,乞伏述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