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号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东吾之子。东汉永元(公元89—104)初年,父死,袭首领位,将部落徙居安定(今甘肃镇原东南)。末年死,子麻奴立。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东吾之子。东汉永元(公元89—104)初年,父死,袭首领位,将部落徙居安定(今甘肃镇原东南)。末年死,子麻奴立。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马尔康及绰斯甲藏区土司衙门官吏。每一官寨有4名,负责看守官寨大门及监狱,经土司、头人判决后的犯人,处罚由其执行,并替值日大头人传呼土司之※科巴,轮流去官寨当班。从土司处领种一份土
见“加罕和卓”(641页)。
哈萨克族民间娱乐活动之一。哈萨克语音译,意为“姑娘追”。柯尔克孜族也有类似活动,但内容相反,是“追姑娘”。一般在节日或喜庆时举行。活动开始时,年轻的男女骑手在选好对手后,先并辔慢步而行。在走向起跑点途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即“室韦”(1748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参见“滚很召”(2465页)。
见“班第达”(17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