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噜格勒栋硕尔
见“夜落隔通顺”(1497页)。
见“夜落隔通顺”(1497页)。
见“库莫奚”(111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参见“督”(235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翁金河源,东至察罕库图勒,接本部右翼左末旗;西至额鲁克台,接赛音诺颜旗界;南至阿哈尔山,接军台及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北至鄂波尔呼吉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有佐领4。会盟于齐齐尔里
?—177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额驸多尔济色布腾之子。乾隆三年(173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幼孤,随母和惠公主至京,教养于内廷,嗣尚郡主,授多罗额驸。十九年(
辽代契丹族创制的文字。有大字、小字两种。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创契丹大字。其后,太祖弟耶律迭剌为更适合契丹语单词多音节和用粘着词尾表示语法关系的语言特点,又创拼音式契丹小字。两种文字的字形结构均仿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见“溆州蛮”(2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