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年间新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西北地区后,为加强对天山南北的统治,于当地置屯田、建立军府制度,派伊犁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分别统兵驻伊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见“贺兰山”(1776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阿鲁埃得本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
辽代契丹小字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附近巴拉哈达山洞内。有多处,现可辨出70余字,中有意为“大康三年四月十三日”字样。
参见“火器营”(393页)。
参见“俍人”(1687页)。
见“杨诏”(965页)。
?—951五代后唐宗室。字叔达。沙佗人(一说人先世本代北胡人,后随沙陀李氏征战,也称沙陀人)。后唐明宗※李嗣源侄。善骑射。初从庄宗为马步军都指挥使兼行军司马。天成元年(926)后,迁皇城使、保义军节度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土司衙门伙食管家。管理“塔约”(炊事员)、“色尔委格格”(背水)”等工作。还要轮流到官寨执勤,每次1人,每月工资粮1斗10批,自备口粮,(实际上在土司伙房吃饭,并不给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