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玛尔卫
见“罕麻卫”(1173页)。
见“罕麻卫”(1173页)。
见“巴岳特”(410页)。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傈僳族抗英首领。云南泸水县人。傈僳族。清宣统二年(1910)十二月三日,英国殖民主义者派郝滋上校率领2千侵略军以武力强占中国片马,为收复失地,片马各村寨傈僳族头人来墨夺扒组织“蓑衣兵”抵抗英军,他亦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以女子继承氏族、家族、家庭之长的职位或财产的制度。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子系本氏族、家族的核心,丈夫不属女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只能依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当时,酋长、巫师职位也多由妇女担任,女儿承袭
元朝将领。又名帖木儿。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子。世祖至元四年(1267)兄国宝卒,子世荣幼,代袭职,为蒙古汉军元帅,兼文州吐蕃万户府达鲁花赤。后以其兄安边功,进昭勇大将军。十五年,讨擒叛王秃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
延边朝鲜族人民反对官府、※乡约勒索的群众运动。民国初期,和龙县豪绅陈天障和县知事杨培祖勾结,设立所谓“总社”(地方行政机构),除向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外,又以征收“入籍费”为名,要每户朝鲜族交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