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府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土官,朝廷赐给铜印、冠带,授予诰命。准其选练、统帅土兵。因其故俗,使之附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纳赋税,听征调,一如元时。有相仇争斗者,裁决听命于皇帝。考核、承袭、升迁、革除、降调等事宜,隶吏部验封司。清仍沿明制,仅秩阶改为从四品。自明朝起,又将其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土官,朝廷赐给铜印、冠带,授予诰命。准其选练、统帅土兵。因其故俗,使之附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纳赋税,听征调,一如元时。有相仇争斗者,裁决听命于皇帝。考核、承袭、升迁、革除、降调等事宜,隶吏部验封司。清仍沿明制,仅秩阶改为从四品。自明朝起,又将其部分“改土归流”。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
元朝大臣。蒙古人。一说为八邻氏。卜邻吉带子,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伯父。通畏兀体蒙文。初任怯薛官。世祖中统二年(1261),出任中书左丞相,三年,兼中书省都断事官。沁水渠成,谏言定制,以防豪权侵夺。
见“泰不华”(1799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309十六国时期汉国(后改前赵)大臣。匈奴著姓呼延氏(又作呼衍氏)。汉王刘渊皇后之父,佐渊起兵建国,任御史大夫。永凤元年(308),渊称帝,任大司空,封雁门郡公。后改封雁门刚穆公。河瑞元年(309
1458—1528明代官员、经学家。字士希,号东园。回族。先世默伽(今沙特阿拉伯麦加)人。东来后,占籍永平(治所在今河北卢龙县),明初高祖金洵徙居江苏江宁(今南京),遂定居。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
见“阿沙”(1192页)。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清末官员。满洲正黄旗人。姓颜札氏。字可庵,号幕巢馆主人。官农工商部员外郎。著有《人海见闻录》、《幕巢馆诗钞》、《曼珠沙室文集》、《曼珠沙室诗剩》、《兰雪吟》及《茫茫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