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约在今蒙古国南部鄂洛克泊南。汉武帝太初二年(前103),汉将赵破奴率2万骑出朔方,期至浚稽山,归途,遭匈奴围击,被捉。征和三年(前90),汉御史大夫商丘于浚稽山遭匈奴军及降将李陵追击
见“哈烈”(1630页)。
清光绪三十年(1904),因政府强迫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河南开封府东乡治台村回族农民李元庆等10人,被群众推举,向开封知县孔凡浩请愿,要求免征,孔凡浩佯称上报,一面暗中对抗粮群众实行分化瓦解。九月二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宣德九年(1434)十月,木兰河等卫指挥兀塔里等向明廷报告,黑龙
契丹大字铜牌。至今所发现的契丹字铜牌极少,仅三、四枚,此其一,于黑龙江哈尔滨市西南阿城地方出土,现藏黑龙江博物馆。牌身长方形,长6厘米,宽2厘米。牌上契丹字为空心楷体,正面1行4字,背面两行约18字,
地区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若尔盖、红原、阿坝三个牧业县的合称。其名始见于《明史·土司传》:洪武二十一年(1388),朵贡生番则路、南路等引草地生番千余人寇潘州阿昔洞长官司。自明、清迄于民国,其地均归松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