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颜诺尔札萨克旗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①明代职司翻译边疆少数民族及部分外国使臣表章之机构。又称提督四夷馆。明永乐五年(1407)置。初有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8馆。每馆置译字生员、通事,通译各族或各国贡使语言、表章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书名。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生平传记。阿拉善旗蒙古人额尔德尼诺门罕阿旺伦珠达吉(又名拉尊·阿旺多尔济)撰。成书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由拉萨代本哲通·久美甲措木刻刊行。原文为藏文,全称“一切知语自在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
突厥语音译,又译撒尔特、撒尔特兀勒。意为“土著”。隋唐时中亚乌古斯部落的一支,以部落首领撒鲁尔之名为部名。七世纪中叶,与该部各支系徙居北庭西北、金山之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及其西)。唐天宝中(742—7
系阿拉伯文“筛海、伊斯兰”之意译。中国伊斯兰教史籍作“主持”、“摄思廉夏”或“摄思廉”等。指清真寺内主持教务的阿訇。
唐代南诏行政中枢衙署名。为※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幕爽主兵”,即掌管军卒的招幕和训练,攻战及防守;兵器的购置与铸造等。类似中央王朝的兵部。主官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以县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汉为辽西郡文成县地,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在此游牧。辽于其地东部设高州,西部设松山州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唐时居住在秦藏川(今云南省富民、罗次、禄丰一带)南。族多李姓。天宝(742—756)中,唐廷曾任命其首领为蹄州(一作岿州,地望失考)刺史。世与南诏相婚娅。贞元十年(794),其族李
元代帝师八思巴(1235—1280)的祖先。《元史·释老传》载:帝师八思巴,土蕃萨斯迦人,族款氏,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10余世。藏语“朵栗赤”义为“金刚”,是对密宗高僧之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