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见“萧乙薛”(1992页)。
藏语“萨达久苏尔”意译。详见“开荒地税”(215页)。
见“格桑嘉措”(1809页)。
傈僳族对居于云南碧江、泸水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地名。即今昌都。位于澜沧江上游,昂曲、杂曲两河会合处,为往来康藏间必经之路。东北与德格界,东接乍丫,西至丹达山与拉里界,南连察隅。水草肥美,气候温和。古为康或喀木区,唐为吐蕃所据,元朝置朵甘思宣慰司都
元代地名、部名。又译憨哈纳思、合卜合纳思。地形类布囊,因以为名。位于谦河之源(前苏联叶尼塞河上游一支大叶尼塞河)。居民亦以地为名。太祖二年(1207,一说十三年),被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征服,并入蒙古国。
1749—1834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字松岩。乾隆翻译进士。五十七年(1792),由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后迁郎中,内阁蒙古侍读学士。六十年(1795),迁内阁学士。嘉庆元年(1796),任科
清末绥远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三十日成立,专门办理后山八旗牧厂地垦务事宜。放垦土地共达3000余顷。后停办。民国二年(1913)复设,更名“后山八旗牧厂垦务新局”,主要清理民欠荒价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西南40公里乌孙山北麓,海拔1390—1560米。墓地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1公里。有墓葬120座。隔索墩布拉克村,可分两片。村北2公里有40余座,均为卵石封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