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里葛部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事畋猎之役,居泽州(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部族军屯驻本境。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事畋猎之役,居泽州(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部族军屯驻本境。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见“西夜”(691页)。
?—1408明代蒙古可汗。非元宗室后裔。明建文四年(1402),蒙古可汗坤帖木儿在内乱中被杀,无子嗣,遂于次年称可汗,史称“篡立”。明朝自此称东蒙古为“鞑靼”部。永乐(1403—1424)初,屡与瓦剌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洛阳伽蓝记》作钵卢勒,《高僧传·智盌传》波崙。《大唐西域记》钵露罗。《新唐书》大勃律、布露。清《西域图志》博洛尔。即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当地居民属藏族,操藏语。号称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意为“吉祥汇聚寺”。在青海同仁县黄乃亥林区边沿。《安多政教史》称该寺为一切修行地之楷模。明天启五年(1625)由隆务寺曲哇活佛洛桑丹贝坚赞开辟为修行处。清顺治五年(1648),由第一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见“长顺”(363页)。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见“耶律良”(1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