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海
见“阗池”(2386页)。
见“阗池”(2386页)。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船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省赫哲族地区。各地称呼不一,内有“赫真”和“奇楞”等方言差别,此为赫真(抚运县下八岔地区)语;奇楞(勒得利以上地区)语称“古录般”,意为“木板快马子船”。出现于本世纪
?—1782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赫舍哩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闲散袭远祖德禄骑都尉世职。乾隆十八年(1753),授三等侍卫。二十七年(1762),授直隶居庸路营都司。三十五年(1770),迁
1330—1369明初将领。字伯仁,安徽怀远人。回族。家贫,世代务农。勇力超人,习武善射。初从刘聚义军反元。至正十五年(1355)在和阳归附朱元璋,从拔采石、太平,授总管府先锋,守溧阳。后从徐达取镇江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女真语音译, 《金史·国语解》谓“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弼本名兀术。
?—1858清末将领。字梅芳,河南郑州人。回族。幼年丧父,家境贫苦,好学习武。道光十一年(1831),以力大善射举于乡。次年中武进士。以蓝翎侍卫授山西吉州(今吉县)营都司。咸丰二年(1852)调河南、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契丹早期官职名。为执法官。于开国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始设。由戚族萧敌鲁(?—919)五世祖胡母里为首任,并世袭。契丹开国后,未再见设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