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民国初期撒拉族交通工具。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地。系由外地引进的一种畜力木车(亦称大轮木车)。车排、车辕、车轴、车轮均用硬质木料制成。车轮直径1.5米左右,车排狭长,可装货300—40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辽代中期文学家。字徒门。契丹族。为辽太祖淳钦皇后※述律平弟※萧阿古只之五世孙。自幼长于伯父※萧排押家。史载其肩阔有力,诙谐,多知能文。一生著诗颇多,耶律观音奴集千篇,成《岁寒集》行世,惜今不传。圣宗朝
苗族舞蹈。流行于贵州黄平、兴义、安龙等地。每逢节日,妇女两手各拿一张小板凳,相互拍击,伴着拍出的节奏起舞。步子轻快活泼,节奏鲜明。快时,情绪激昂。使节日气氛愈加热烈。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约1823—189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历史学家。一译毛拉·比拉利。全名毛拉比拉勒·本·毛拉玉素甫。笔名纳孜姆。宁远(今伊宁)人。出身于靴匠(一作书记员)家庭。幼年时受父亲启蒙教育,养成好学深思习惯
辽道宗时大臣。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咸雍年间入仕,为牌印郎君。大康三年(1077),为诬害皇太子耶律濬,受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遣,向道宗伪供,诈称参预耶律撒剌等谋,欲立太子。致使太子被囚,受害。是年七
古地名。高句骊国筑。所在历来说法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集安县西北新开河口霸王朝山城;一说为今辽宁新宾县南山城子山城;旧有说在昌图府境(府治即今辽宁昌图县西老城);一说其与南苏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唐征
见“越里吉”(2190页)。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