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西藏地方之报馆。创刊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由驻藏大臣联奏秦准设立,获商上噶勒丹池巴等人赞成。其宗旨以开通风气、增长民智、尚武功、重实业为主。用藏文出版,刊登上谕、奏议及四川、西藏公牍、西藏近
苗族古歌。流传于湖南西部、贵州松桃等地。是有关苗族先人迁徙的古歌。歌词反映湖南西部苗族因人口“繁殖象岭山的竹子”,“发展象深沟的树子”,不得不向外迁徙,从陆上走去,从水路飘流下去,从四面山岭下去。并叙
云南永宁剌和庄土官。纳西族。明永乐四年(1406),云南右卫官吏到永宁地区招谕西番,至刺和庄。率众随之入贡,并上言,剌和庄有民3千余户,请设官领之,获准,设长官司,命其为长官,并赐印及冠带等。
见“溆州蛮”(2285页)。
1807—1849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之阿柔家族。被认定为夏玛尔·阿旺程勒转世呼毕勒罕,入德庆寺学习,曾担任堪布讲授经法。后拜赛康巴为师。曾居住五台山3年,沿内地驿路到噶塔尔,谒拜木雅格
书名。清代汲县人林溥撰。一卷。古州乃贵州苗族聚居地之一,史称其人为※生苗。今称榕江。其地榕树最多,大者数围,故又称榕城。书中记载苗族习俗、地理境况及物产颇详。昔时情况鲜为人知,自清雍正改土归流,开辟贵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见“哈剌出”(1635页)。
参见“八关”(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