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计司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三司,皆平行,各责一道。曾三使契丹的余靖于《武溪集》中记:“胡人司会之官,……山后置转运使,云、应等州属焉,……置使虽殊,其实各分方域,董其出纳。”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三司,皆平行,各责一道。曾三使契丹的余靖于《武溪集》中记:“胡人司会之官,……山后置转运使,云、应等州属焉,……置使虽殊,其实各分方域,董其出纳。”
参见“尉迟屈密”(2132页)。
参见“长寿天亲可汗”(37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博巴或博日、博米。因地区不同,又称康巴(西康康区)、安多哇(甘青地区,又称多麦巴)、嘉绒哇(四川阿坝藏区)等。分布在西藏、甘、青、川、滇5省。解放后分布在一个自治区、9个自治州、
见“银锭台吉”(2064页)。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常居穹庐,有事方出,戴野猪头,身着野猪皮。后因其妻将猪皮窃走,不复在。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第三子,清辅国公※纳噶察弟。姓博尔济吉特。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偕兄从阿睦尔撒纳、班珠尔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翌年,授扎萨克。
契丹军名。“属珊”,一说为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属珊,应天皇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口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为皇后私甲,供其役使和调遣。拥兵20万,皆选自精锐,番汉人皆有,置“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