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328十六国时期后赵将领。又名石瞻,字弘武。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本姓冉,名良,年12,为后赵石勒军所获,被石虎收为养子,遂改姓石。以骁猛著称,历封左积射将军、西华侯。晋太宁二年(324
?—883或887唐末节度使。本姓朱耶(一作朱邪),名赤心,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阴山府都督、代北行营招抚使※朱耶执宜之子。初袭父职。曾与唐将联兵击回鹘,破石会关,平潞州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1837—1894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冠廷。山东费县地方镇(今山东平邑地方镇)人。回族。出生于贫农家庭,幼孤,到处流浪,以皮匠谋生。咸丰六年(1856),由行伍投效江南军营,曾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官
?—1322元朝王妃。又译答吉。弘吉剌氏。浑都帖木儿女。至元中,被世祖孙答刺麻八刺纳为妃,生武宗海山、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延名儒李孟辅教2子,多所受益。成宗大德九年(1305)与幼子同被卜鲁罕皇后贬居
1284—1332元朝公主。又作桑哥剌吉。答剌麻八剌女。大德十一年(1307),适弘吉剌氏雕阿不剌,封皇妹鲁国大长公主,赐永平路为分地,租赋及土产悉赐之。至大三年(1310),夫卒,不从蒙古俗继适诸叔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
我国哈萨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使用人口约111万(1990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及原苏联的其它地区约有790万人(1989年)使
?—180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
1497—1555明嘉靖朝抗倭(日本海盗)女英雄。广西归顺府(今靖西)人。壮族。明归顺州知州岑璋之女,田州指挥同知岑猛之妻。自幼习武,善用剑,颇通兵法。对丈夫不义之行多有劝阻,深明大义,甚得族人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