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见“”(1731页)。
见“”(1731页)。
流民,指因自然灾害、战乱或生活饥馑而流落异乡的谋生者,历代有之、情由各异。清代,汉族等流民多出关到东北、内蒙古各地从事农商以求生。清廷对流民的政策各个时期亦有不同。原制,内地民人概不许私自出关,需凭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法坦河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鞑靼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伏里其、乞勒尼2卫同时建立,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伏答河流域。
见“元诩”(227页)。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独木舟名。原俗称威乎、威弧、威忽等,此为近代文献记载中所造的形声结构的会意词。我国东北赫哲诸民族滨水各部落使用的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制法:截取粗直树干,中凿空而成。长可2丈,宽或容膝。头尖尾锐、形同一
?—176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和硕亲王※善巴孙,达什敦多布次子。雍正十一年(1733),袭札萨克和硕亲王。乾隆十六年(1751),授所部副将军,寻授副盟长。十七年
1798—187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王佳氏。字秀峰。道光间,历任侍卫、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由湖南下汉阳,欲取荆州,奉命专统荆州防务。四年,任荆州将军,督师配合湘军曾国藩部合攻武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
又作路引、信票、马牌、乌拉票等,均藏语“朗木依”的意译。旧时西藏过往僧俗官员、士兵、商旅、僧迦所持在沿途征派※外差徭役的凭证,上写持证人姓名、身份、事由、起止地点、所需乘畜、驮畜、人役数等。旧时经清中
参见“埃波”(1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