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巴
藏语音译,藏犁。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常用的生产工具。犁身长3—4尺,犁杠长约8尺,均为木质,铧较小,铁质,铧身两侧各有一翅,用于耕地,把犁杠直接系在二牛并立横缚牛角的顶杠上,犁起的土可两边分倒,与内地用绳牵拉,犁起的土一边倾倒不同。有时还可用于播种。
藏语音译,藏犁。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常用的生产工具。犁身长3—4尺,犁杠长约8尺,均为木质,铧较小,铁质,铧身两侧各有一翅,用于耕地,把犁杠直接系在二牛并立横缚牛角的顶杠上,犁起的土可两边分倒,与内地用绳牵拉,犁起的土一边倾倒不同。有时还可用于播种。
见“叟”(1703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三大欢乐调》。纳西族中广为流传的民歌曲调。由《猪歌》、《赶马》和《烧香》等3个民歌组成。其内容主要是歌颂劳动生活,传授劳动知识,赞美男女青年建立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爱情。
见“阔列坚”(2274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金末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历官枢密院都监、安化军节度使、右副点检。贞祐二年(1214),受仆散安贞命为右翼,与左翼沂州防御使仆散留家合兵攻杨安儿起义军。败起义军将领徐汝贤3州兵十万于昌邑东。与诸军破莱
见“碎叶水”(2351页)。
阿拉伯语,意为伊斯兰教法典。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地区推行的法规。依据《古兰经》和穆罕默德有关宗教生活、世俗生活、道德规范等论述制定,为处理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重要准则。为确保“法规”实施
见“阿大何”(1199页)。
见“札合敢不”(434页)。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