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尔哈赤
见“舒尔哈齐”(2262页)。
见“舒尔哈齐”(2262页)。
官名。唐安史之乱时始置。掌地方军事,由观察使、防御使兼任。辖区大者10州,小者3—5州。后由刺史兼任,仅辖本州。宋代为武将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各州皆置此官。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多被授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1715—1812中国伊斯兰教胡门门宦创始人。经名哎布则地。甘肃东乡(今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因其胡须长而命其所创门宦名胡门。又因其原籍为东乡红泥滩,故又称“红门门宦”。幼年在清真寺学经,后
清代驻防旗营兵丁所组成的水军。分内江与外海水师营。(1)东北河营:乌喇(今吉林市)营约设于顺治、康熙之交,前此已设船厂于此;继后又于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齐齐哈尔、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
?—178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台褚勒氏。以前锋马甲从征伊犁,护哈萨克使入京擢蓝翎侍卫,迁二等侍卫。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经略大学士傅恒征缅甸,率索伦兵攻老官屯。三十六年,从定边右副将军温福
见“阿哈”(1194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明代汉籍亦译作“兀甚”、“偶甚”等。清代译作“乌古新”、“卫新”、“乌审”等。源于蒙元时期的※“许兀慎”。约明中期,该部分为东西两支,分属※鄂尔多斯和※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
壮族民间传统舞蹈。亦称打木槽、打板凳,古称舂堂舞。壮语称打芦烈、谷脚。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一般在春节、三月三歌节及农闲期间表演。参加者多为偶数,4~20人不等,围绕在一张板凳或一个木槽旁,各持一
见“别乞”(3) (1069页),“妣吉”(1260)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