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天授三年(692)其父尉迟伏阇雄卒,武则天封其为于阗王。开元初(713或714)遣使贡马。卒后,十六年(728)唐朝复立尉迟伏师为于阗王。
1820—1887清代蒙古族学者。字韵琴,号恺庭。蒙古正蓝旗人。幼聪慧好学,道光十六年(1836)中丙申科三甲进士。出任江西余干县知县。同治九年(1870),任江西南康府知府,候补道。著有《南康府志》
相传为撒拉族最早的首领。蒙古国时期,与其弟阿合莽因反抗塞尔柱王朝(1055—1258)的压迫与歧视,率族人经撒马尔罕东迁来至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受蒙古国封为“达鲁花赤”(镇守官)。其子孙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诵经的僧人。专门负责领全寺僧众诵经,亦称“经头”。凡任此职者,须对经典有较深研究,博览经文,记诵娴熟,学识、能力确为大小僧人所信服。诵经时,声调高下疾徐,倡韵起落转变,何句须鸣指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八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与蒙古国境内的哈拉哈河流域。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30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内分各郡碑目、题目石刻、入粤纪程、名贤轶事、总督军务、荐绅盛事、杂品别
又称“奔柴”。佤语音译。意为“做鬼的人”。解放前云南佤族地区对巫师的称呼。每个村寨有数个或十多个不等,通晓各种宗教仪式,会念驱鬼咒语和看鸡卜,除主持大的宗教祭祀活动外,还专门替人杀牲驱鬼治病。所取报酬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