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户制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曹魏利城(治今江苏赣榆西)士兵起义。黄初六年(公元225年)六月,利城郡士兵,在蔡方等人领导下,举行起义,他们攻占郡城,杀太守徐质,推举当地人唐咨为首领,攻打邻近郡县,发展起义力量。曹魏派屯骑校尉任福
汉代的一种赋税,名义上是诸侯王、通侯及地方官吏敬献给皇帝的费用。初无定数,各王侯及地方官吏竞相搜刮以媚上,民不堪命。高帝十一年 (公元前196年),乃令诸侯王、通侯及各郡于每年十月按所辖地区人口数,平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二月,元军东下,文天祥为江西安抚副使、知赣州,组织各族抗元武装万人,要求冒死入卫临安(今浙江杭州)。八月,改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遣师救援临安门户独松关(今浙江安吉东南),
孙吴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特权利益,允许将领握有私兵,并且还不断将士兵赐给将领,以换取支持。诸将领皆世袭,父死子代,兄死弟代。士兵与将领具有特殊隶属关系。士兵视将领为主人,将领视士兵为私属。故在孙吴,将领
南宋初年洞庭湖地区农民起义。领导者为武陵(今湖南常德)一带巫教首领钟相和龙阳(今湖南汉寿)农民杨么(本名太)等。自徽宗时,钟相即以行医为名,利用宗教组织农民,宣传“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自谓“有神灵
明末清初江南农民组织。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大顺军推翻明王朝的消息传到江苏后,嘉定、太仓、青浦,上海、宝山等县的奴仆纷纷组织乌龙会,以顾慎卿、吕茂成、陈瑶甫为首,向地主索取卖身契,要求人身自
官署名。简称学士院。掌协助皇帝起草制诏、赦敕、国书、宫廷文书及备顾问。唐玄宗开元年间,为安置文学侍从始设。宋代沿置,而权位日重,负责草拟任免将相等机密诏令。别称“玉堂”、“玉署”或“北扉”、“北门”。
太子李重俊率兵诛武三思事件。中宗复位之后,韦后私通武三思(武则天之侄),将其女安乐公主嫁武三思次子武崇训,相互勾结,左右朝政,排斥打击废武复唐的功臣张柬之等。韦后因太子李重俊非其所生,欲废之。武三思、
商汤灭葛以后,又陆续灭掉了韦、顾、昆吾等夏的与国, “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控制了整个东方地区,于是在伊尹的辅佐下兴兵灭夏。这时,夏朝在桀的统治下正处于分崩离析的境地,外而诸侯叛离,内而民众反抗,广大
清末官署名。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因“振兴商务”的需要,增设商部,并将先设之矿务铁路总局并入。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工部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