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卷,《后集》二十卷。宋李之仪(约1073前后在世)撰。李之仪,字端叔,乐寿(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元丰中举进士。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国从苏轼幕府,被御史石豫弹
二卷。清代李详(生卒年不详)撰。李详字慎言,一字审言,号后百药生,又号愧生,兴化(江苏中部)人,官至江楚编译局分纂。此书主要内容是记载清代儒家学者的轶事及其著述的概况、文章注释、义理是非等,并附有作者
三卷。清栗引之撰。栗引之,字长伯,湖北当阳人。此志共三卷,上卷:山水、营建、公据、事纪、古迹、释宗、护法;中卷:词翰;下卷:诗。是志考玉泉山东离当阳县治三十里,西距宜昌府一百二十里,介于青溪紫盖之间。
三十七卷。清徐灏(生卒年不详)撰。徐灏,字子远。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为一本治经的书,根据声调以确定训诂。在此书中,徐灏对汉代治学、宋代治学、清代治学的得失进行了总结。尤其在强调
见《枕中书》。
一卷。清范士增(详见《周易解四书》)撰。是书以《尚书》解四书,其合者,如“及其使人也器之”,解为“无求备于一夫”;“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解为“检身如不及”;“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解为“惟刑之恤
六卷。清高愈(详见《高注周礼》)撰。是书将陈选旧注略加删订,后附《总论》及《朱子年谱》。《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
十二卷。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湖北天门)人。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代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便用王弼之本。宋代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但也有同异。至朱熹《本义》,才定
见《元包》。
二十卷。清杨大鹤(约1693前后在世)编。杨大鹤,字九皋,号芝田,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官至左春坊左谕德。本书于明马元调所刊《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本中采录十之三、四,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