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二十卷。清陈兰森编辑。陈兰森,广西桂林人,陈宏谋之孙。卷首有陈宏谋序,言“章句集注以及大全诸书。于典制人物少所记载,因令长孙兰森详加参核,辑其要略,增以注释,有疑义者,申以按语,予复为阅定”。开篇题为
十二卷。清孙从添、过临汾撰。从添号石芝,江苏常熟人;临汾,长洲(今江苏吴县)人。据作者自序称,其本苏轼“《春秋》当以类求”一语,遂撰此书。书取《春秋》“三传”及胡安国《春秋传》的内容,分为一百二十门;
二卷。明汪膺(约1591-1643年间在世)撰。汪膺,字元御,号玉淙居士,江苏长洲(今苏州)人。童年时即喜为诗。天启七年(1627)举人。汪膺年四十余而卒,所存遗稿无多。是集乃康熙中其子汪琬始为编辑,
见《激书》。
无卷数。明刘绘(1505-1573)撰。刘绘,字子素,一字少质,光州(今河南潢川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至重庆知府。刘绘工诗文,好击剑,能挽六石弓。著有《嵩阳集》。是集以赋、诗、书、疏,
清钱澄之(1612-1693)撰。钱澄之,初名秉镫,字饮光,号田间,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明末清初诗人、学者。万历时诸生,弱冠时以抵阉党闻名。崇祯时以明经贡京师,屡上书言时政得失。后游吴越间,被复社
一卷。清王家督撰。家督号石桥,甘肃靖远人。举人,仕陕西长武县学训导。因入声难于记忆,王氏遂取《佩文韵府》中入声字一千三百七十六字,编成四言耦语,课其犹子。陕西长武人尚蔚为之注释,尚蔚子林焱加以缮写,于
四卷。清陈立(生卒年不详)撰。陈立,经学家,字卓人,江苏句容(今江苏句容县)人。王先谦《经解续编》已经将陈立所著的《公羊义疏白虎通疏证》收入,但将此书遗漏。此书主要是对经书中的一些条目进行了考证,如路
十九卷。宋熊禾撰。禾别有《勿轩集》,入四库别集类。是书首题《朱子章句集注》,建安后学熊禾标题。凡《大学》一卷,《中庸》缺,存《或问》一卷,《论语》十卷,《孟子》七卷。全书刻朱注,《大学》、《中庸》后有
三十集,二百零七种,八百二十三卷。清鲍廷博(1728-1814)编辑。鲍廷博字以文,号渌饮,安徽歙县(今安徽歙县)人,迁居武林(今杭州)桐乡之邬镇。诸生出身,性耽文史,家中藏书极富,筑室储书。乾隆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