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心录
一卷。清李文渊(详见《左传评》)撰。此书皆为李氏所制新方。书前李氏自题:古方不能尽中后人之病,后人不得尽泥古人之法。故名此书为《得心录》。书中共载有方十九条。其中敌参膏之方,为应补之证,委曲调剂,以他药代之,为贫困不能用参者制,用心良苦。
一卷。清李文渊(详见《左传评》)撰。此书皆为李氏所制新方。书前李氏自题:古方不能尽中后人之病,后人不得尽泥古人之法。故名此书为《得心录》。书中共载有方十九条。其中敌参膏之方,为应补之证,委曲调剂,以他药代之,为贫困不能用参者制,用心良苦。
十二卷。明张孚敬撰。(见《谕对录》)。在《谕对录》中备载世宗密谕及当时奏草,共三十四卷。《奏对稿》为万历中巡按浙江御史杨鹤所选,共二十一卷,比原集减少了三分之一,在第十二卷附刻了序文十九篇,大概是删繁
十卷。明崔子璲编。崔子璲,广州增城(今属广东)人,生卒及事迹均不详。子璲五世祖崔与之,字正子,南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进士,官至参知政事右丞相,卒谥清献。崔与之一生著述甚多,但大都佚于战火之中,至
一卷。清张海鹏(生卒年不详)辑。海鹏字若云,号子瑜。昭文(今江苏常熟)人。诸生,好藏书,治经之暇,以剞劂古书为己任,刊有《墨海金壶》、《学津讨源》、《借月山房汇抄》等。是编所收为吴省兰《恭庆皇上七旬万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马得祯纂修。马得祯,字冲霞,山西介休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鱼台县知县。鱼台县志创修于明,然中经兵乱,只存二册。康熙十一年(1672),檄各郡邑重修志乘。鱼台县以旧志疏陋,文
四十卷。清丁宝桢(1820-1886)撰。丁宝桢,字稚璜,贵州平远(今织金)人。咸丰进士。同治六年(1867)任山东巡抚,光绪元年(1875)在济南建立山东机器局,次年任四川总督。有《丁文诚公奏稿》。
四卷。附刻 二卷。明徐学诗(1517-1567)撰。徐学诗字以言,别号龙川,上虞(浙江绍兴)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选郎中。以劾严嵩父子罢职。隆庆(1567)初起南京通政司参议,
八卷。《家训》二卷。清郭昆焘(1823-1882)撰。郭昆焘,原名先梓,字仲毅,号意诚,晚号樗叟,私谥孝明先生。湘阴(今属湖南)人。道光举人,官内阁中书。参戎幕数十年。主讲思贤讲舍。工诗文,及四体书。
一百五十九卷。和硕庄亲王允禄缮录刊布。雍正七年(1729),世宗宪皇帝,应廷臣的请求,命和硕庄亲王缮录,雍正九年(1731)告成,所载上起雍正帝登极、下止雍正七年。乾隆皇帝即位以后,再命和硕和亲王弘书
即《六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