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
①官名。宋代置为僧官,位最高者号宗主。②泛指一宗之主。古代宗法制度中之嫡长。
僧官名。宋释赞宁《僧史略·杂任职员》:“今朝秉律员,位最高者号宗主。”
①官名。宋代置为僧官,位最高者号宗主。②泛指一宗之主。古代宗法制度中之嫡长。
僧官名。宋释赞宁《僧史略·杂任职员》:“今朝秉律员,位最高者号宗主。”
官署,旧称官署为衙门,也写作“牙门”。《北齐书·宋世良传》:“每日衙门虚寂,无复诉讼者。”
官名。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检查旬奏情况。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员,掌检选律条,以供断狱,以幕府、州县官充。官名。宋制大理寺与刑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一人。管理佛教僧侣事务。隶鸿胪寺典寺署。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港务局条例》规定,设于各军港(冠以地名),主要职掌如下:一、监理区内海面;二、舰艇进出船坞;三、港内舰艇停泊;四、检查港内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学校名。朱元璋建国前各地守臣已有置者。洪武八年 (1370) 诏令于全国民间各坊厢均置。选年老生员为师,令十五岁以下幼童入学,教读《百家姓》、《千字文》及小学、经史、历算等。并曾一度令读《大诰》及冠婚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改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设帮统官一人,由防营、绿营军官中选充,事简可缓设。协同统领官督率操防及稽查事宜。
元朝官署名。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宣慰司都元帅府改立,治和林,简称和林行省。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特置,以授实际控制朝政的尔朱荣,位在三师及柱国大将军上,为皇帝之下的最高官职。后曾授权臣尔朱兆和高欢,但皆固辞,尔朱兆未拜,高欢除后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