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宰
官名。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国语·晋语曰》: “官宰食加。”
官名。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国语·晋语曰》: “官宰食加。”
官署名。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兵民,肃清贼盗,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设提点、同提点,以朝官以上充任。属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丰
见“宗正寺”。
官名。为金代尚辇局的正副主官。见“尚辇局”。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导客局。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员一人,以两制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
官名。北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太宗淳化五年(994) 改称,以京朝官充任。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神宗元丰三年(1080)省。南宋复置。官名。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改置书库监
① 对宰相、三公、执政等辅政大臣的泛称。《后汉书·李固传》: “时太后比遭不逆,委任宰辅,固所匡正,每辄从用。”《魏书· 王肃传》: “高祖崩,遗诏以肃为尚书令,与咸阳王禧等同为宰辅。”明、清亦作为对
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分工程、警务、卫生、教育、监狱诸课。原意为市政委员会,因其“重工务”,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工部局”。
官名。北齐置,为褒掌军功勋臣的闲职,五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五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