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答
官文书名。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皇帝降“批答”答复,以示厚遇;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
官文书名。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皇帝降“批答”答复,以示厚遇;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内的特设机构,掌理全省“保安”行政事务。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处组织通则》规定,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处
学官名。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稽考学业。参见“县学”。
官名。即栽接使。参见内园使。官名。五代后梁置,见“内园使”。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也称监市掾、市啬夫,或称市吏,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大典礼的仪制事项,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知事之副贰。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始号,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明朝景泰元年(1450)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称民生、又称为俊秀。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若京职则光禄寺、上林苑、或边远直省,被视为异途。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卷四六《孙策传》: “曹公表(孙)策为讨逆将军,封为吴侯。”后曹操亦置,文聘以讨关羽功,加此职。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孙策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财政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征收税捐、管理公产、举募公债、办理交代、县库之监督指挥、收支之登记、稽核县财政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