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同
官名。清置,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后成为正式官名。清代在盐运使之下,置分司运同、运副。使从三品,运同从四品,运副从五品。分掌驻地盐场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官名。本为同知都转运盐使司事的简称,始设于元,位在都转运盐副使之上。明沿置,清代遂以运同为正式官名。明清时运同分驻在盐运使或盐法道所辖各盐务分司,以便管理盐场。
官名。清置,本为同知盐运使司事的简称,后成为正式官名。清代在盐运使之下,置分司运同、运副。使从三品,运同从四品,运副从五品。分掌驻地盐场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官名。本为同知都转运盐使司事的简称,始设于元,位在都转运盐副使之上。明沿置,清代遂以运同为正式官名。明清时运同分驻在盐运使或盐法道所辖各盐务分司,以便管理盐场。
官名。西汉大司农与水衡都尉的属官都有均输令及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以调剂各地供应。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物资货币,水衡都尉主管京畿的税收货币,所以都设均输令及丞,不过大司农属下的均输令丞,主管全国均
官名。元朝始置,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牒;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银牒。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刑名。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中州各置一员,视正三品。炀帝即位废。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魏晋为乘黄令副贰,九品。南北朝沿置。北齐、隋、唐为乘黄署次官。隋从九品上,唐从八品下。辽朝为南面朝官。参见“乘黄令”。官名,三国魏置,为乘黄令之副,掌佐令,养御马。参看“乘黄令”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柴”。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官名。清末度支部库藏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署名。置于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 八月,隶于皇太子爱猷识理答腊下,总掌全国军机。秩从一品。置知院、同知、副使等职。二十八年闰七月罢。
即“夷离堇”。官名。金置,从八品,分掌部族村寨事。见《金史·百官三·诸移里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