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高昌”(1907页)。
蒙元官名。又译“笔且齐”、“必彻彻”。意为“书史”。《黑鞑事略》:“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耳。”《元史·兵志》:“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1206年蒙古建国后始置,用以记写文牍。元代应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又称撒拉内八工,与※撒拉“外五工”相对而言,指清乾隆以来位于黄河之南的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地区。“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乾隆四十六年(178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
西域古国名。在今新疆吐鲁番南库鲁克山中。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450,口5000,胜兵1000。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译长各1人。“山出铁,民山居,寄田籴谷于焉耆、危须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