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河流名。滦河支流。位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发源于喀喇沁左翼旗西之吉尔岱山。会布喇图河、陶金图河,南流会汤图河,西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为蒙古族游牧之地。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迭里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是词亦作人名,《辽史·太祖纪》:天赞三年(924)九月,“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山丹县。唐为删丹县,宋初为西夏所有。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升为山丹州,直隶行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山丹卫。清雍
汉代羌人部落之一。以善建“笮桥”而得名。傈僳族先民。《华阳国志·蜀志》定笮县(即今四川盐源、盐边一带)条款:“笮,笮夷也,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汉嘉、越巂曰巂,蜀曰邛,皆夷种也。”居今四川雅安、西昌及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西路(又称纳钵西路)驿道上的驿站之一。北距野狐岭站30余里,旁为荨麻林,今称洗马林。拉施特著《史集》称荨麻林居民为中亚撒麻耳干人,马可波
见“耶律宗真”(1315页)。
? —1214金大臣。兴州路人。女真族。蒲察氏。以荫补官,初充护卫十人长,历迁右卫副将军。以伏击宋来攻之军功,改提点器物局。泰和年间(1201—1208)攻宋,从右副元帅完颜匡为副统,克宜城县。八年(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创祐。如史载宋元祐元年(1086)六月,西夏派遣使臣春约勒阿拉雅赛赴宋朝进贡。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